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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5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2015-06-19

杭州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有限公司通知

 

杭外经贸服党 [2015]004号


关于下发2015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公司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共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委员会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将《2015年市对外服务公司党委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2015年公司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二O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基层党建工作   考核细则

杭州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印发


 


     2015年市对外服务公司党委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责任内容

标准分

评分细则

自评分

考评分

一、

基层

党建

工作

责任

20

 

总支(支部)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7

1、总支(支部)全年度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2、未制定党建责任制和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扣3

 

 

 

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总支(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把握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

7

1、未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扣2分,未进行分工的扣1分;

2、总支(支部)成员应将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列为年度工作总结内容。未列入的,每人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党员、基层组织负责人要联系、掌握、检查基层重点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每少1人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基层总支(支部)每年向公司党委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所属基层党组织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6

1、未向公司党委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的扣2分;未向基层党组织通报的,扣2分;

2、所属党组织未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二、

基层

党组

织建

35

深化基层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10

 

1、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活动,未组织学习的,扣4分;

2、结合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章等教育学习活动,深入开展“七一”建党系列活动,未具体落实的,扣2分。

3、结合单位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演讲和技能比武以及主题教育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未落实开展的,扣4分。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推行五星级管理,认真抓好晋位升级、整顿转化,加强和巩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25

1、加强总支(支部)制度建设。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

2、党员每出现一例违法违纪案件,被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的,扣1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扣2分;扣完4分为止。若出现重大串案、窝案,总支(支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

3、基层党组织未开展分类定级、五星级管理的,扣2分;

4、未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和整改要求、措施、时限、责任,并作出公开承认的,扣4分;

5、窗口单位党组织未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6、基层党组织书记缺位超过半年以上的,每发现一例扣0.25分,扣完2分为止;

7、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对违反条例选拔任用干部被查实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扣完2分为止;

8、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未建立后备干部队伍或培养措施不落实的,扣2分;

9、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落实。经费未落实的,扣2分;

10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未落实的3分。

 

 

三、

党员

教育

管理

33

 

 

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

27

1、未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的,扣8分;其中,未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的,扣0.5分,扣完2分为止;未落实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的,扣0.5分;扣完6分为止;

2、总支(支部)组织未按规定(每月5日、15日或25日)落实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扣2分;

3、总支(支部)全年至少组织召开两次党课,未完成的,每次扣2分,扣完4分为止;

4、完善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的办法,未进行完善的,扣4分;其中,未结合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落实每半年评议一次的,扣2分;年底未结合组织生活会进行总评定的,扣2分;

5、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全年度党组织负责人与普通干部、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少于2次的,扣2分;

6、制定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未制定的,扣1分;

7、严格入党程序,不按程序违规发展党员的,每出现一项扣1分,扣完3分为止;

8、本单位发展党员中,有信访反映,经核查属实,属发展程序不规范、工作把关不严的,扣2分;

9、各总支(支部)组织未按要求落实电子台帐登记本的,扣2分。

 

 

挖掘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6

1、未开展党员“先锋岗”、“示范岗”等创建活动,引导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扣3分;

2、积极评选推广“闪光言行”,未按要求向上级党委推荐的,扣3分。

 

 

四、

党内

民主

建设

10

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力,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组织党员广泛参加党内事务。

12

1、总支(支部)未按要求落实每年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扣4分;

2、对涉及本单位全局性工作、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和党的建设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决定出台前,注意听取党员意见,未落实的扣4分;

3对党员群众提出涉及本单位的意见建议,未及时答复、办理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每一条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4、按要求认真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未落实的扣2分。

 

加分

项目

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基层党建长效品牌。

10

1、基层党组织推荐的“闪光言行被局党委或市相关部门推广宣传,每例加3分;

2、基层党建工作在系统及以上会议交流,或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每例加4分;

3、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每例加5分。

4、积极组织参加微党课微视频竞赛等活动的加1分,获得单项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说明:1、总分为110分,其中考核分为100分,加分项目为10分。

2、每个栏目扣完为止,不倒扣。

3、同一项工作不重复加分,以最高级别加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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