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本科或紧缺专业大专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等人员
1、应届高校本科或紧缺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 携以下材料,经本公司报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户籍迁移证; 3)迁入地同意接收落户证明; 4)《劳动合同》; 5)《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2、历届高校本科或紧缺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或其他专业人才 携以下材料,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发明专利证书; 2)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 3)迁入地同意接受落户证明; 4)《劳动合同》; 5)《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二)非紧缺专业大、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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